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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江西省保险业监管研究》
 
[发布时间:2007-03-05 08:36:50] [访问量:]


 

《入世后江西省保险业监管研究》

成果简介

史忠良

  《入世后江西省保险业监管研究》是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财经大学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招标课题(课题编号JD0406)。主持人史忠良教授,2004年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为200612月。

  一、内容概述及主要观点

  保险监管是以非市场力量对保险业进行干预的社会行为,监管行为受监管利益引导,监管利益在理论上可以分为社会公众利益和相关者利益。监管政治论解释保险监管所面对的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机制,而监管经济论则陈述相关者利益的实现机制,公共选择理论在一定的程度上为融合这两者提供了一个框架。保险当事人的利益实现是监管的微观利益基础,是保险监管对保险行为的监管所进行的理论分析的基础。在保险监管利益的基础上,对保险业的监管行为就有了与市场机制相容的保障,从而使保险监管的目标,诸如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等就成为现实的、可能的。并且,因为保险监管存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保险监管者就有可能对监管有个度的把握1979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中国保险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保障作用日益突出。与此同时,中国保险市场从一家垄断到三足鼎立,继而群雄迭起,市场竞争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同时,市场发展不够规范、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较低等问题普遍在中国保险产业中比较普遍地存在,使保险产业存在潜在经营风险。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中国保险业监管也从无到有,逐步完善起来,这些发展与完善主要包括保险监管机构建设、保险监管法规建设和保险监管工作重点与监管模式三个方面。推动保险监管完善的力量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保险监管对象的多样化、保险监管业务的复杂化、保险监管规则的国际化等方面的监管环境变化。作为对监管环境变化的回应,中国保险监管条件也在变化,保险监管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制订和修改保险监管法律和政策等。在此基础上,中国保险产业监管目标制定、监管手段现代化,监管度的控制、监管创新等方面能力不断增强。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市场正在逐步对外开放,在这个大背景下,江西省的保险监管应该全面迅速地向国际保险监管规则接轨。美国的保险监管实行两级多元、中央、地方分权制衡的模式,即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双重监管,中央和地方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彼此在各自领域内进行监管。美国保险监管主要是通过州政府进行,但是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联邦逐步分享的监管权利已经建立起来,美国联邦政府保险监管的主要职能在进行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直接的行政监管、联邦政府的技术保险计划。在监管内容上,主要有保险费率与保单的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反保险欺诈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以及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英国的保险监管从松散的自律式监管逐步演化为有统一标准的政府监管为主,其金融服务监管局是一个非政府组织,其监管方法主要着眼于对消费者公平、改善行业经营状况及具有灵活性和主动性三个方面;其保险公会代表英国整个保险行业的共同利益,就保险业的共同的利益发表意见和观点,帮助形成同业需共同遵守的政策,并作为倡导者提高保险行业的客户服务水平。日本实行集中单一的监管体制,对市场准入与退出、资本金要求和偿付能力、信息披露进行监管。韩国成立了金融监管委员会,设保险监管局,负责依照金融监管委员会的指令实施具体的保险监管。保险监管主要包括保险产品报告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存款制度、准备金制度、保险保证基金制度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管,一方面开放直接险市场,放松监管;另一方面,加强了监管制度建设,对照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17项核心指导原则,逐步与国际保险监管的通行准则和一般做法接轨。香港的保险监管主要集中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各国各地区的保险监管尽管差异很大,但是共同点是主要的,主要是对实际资本的谨慎评估、对风险资本的谨慎评估、对偿付能力监控。同时,各国各地区的保险监管呈现出了一些共同的趋势,主要是混业经营推动了监管权力的集中、经济全球化促使管制的不断放松、金融风险加大呼唤风险监管的完善、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提出信息公开的要求,等等。

  江西省在保险监管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这在过渡期过后,有可能成为对江西保险产业发展的挑战。在宏观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保险意识方面,江西省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中的保险意识不强、社会结构变化比较缓慢。在保险市场发育方面,江西省保险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发展发育程度还很不成熟;保险业务总量规模较小,覆盖面窄、保险市场发展不平衡、市场集中度较高、市场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市场竞争主体不断增加。在保险监管方面,江西省保险监管力量不足并影响监管效能发挥、保险市场行为监管过细、保险监管主体间的协调配合能力需要提高、保险监管方式手段需要不断改进。而过渡期结束后,保险市场将发生重要变化,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人才竞争、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水平会受到挑战。这要求江西省的保险监管机构实现监管重点转换、监管角色转换、妥善处理引进外资与市场稳定和产业安全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外资公司与监管机构及内外资公司之间的关系、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保险监管机构必须根据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适时转变监管重点。在监管范围、监管时间、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监管信息、监管内容等方面都要积极适应新的环境、积极进行改善对保险业的监管。要求保险监管机构下大力气推进保险信用体系的建设,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利用行业协会的成立与发展有助于增强市场机制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功能,建立保险市场的自律机制。在保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江西省初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四位一体的风险防范体系,为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经营行为,形成高效、有序的保险竞争秩序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保监局应加强指导,推进保险行业协会的建设,使之发挥代言人协调人资源库桥梁纽带作用。在保险监管中,要鼓励创新,清理减少审批环节,控制创新风险,同时鼓励非自愿保险领域和强制性保险领域的创新活动并保护创新中的知识产权。

  最终成果的中可以进一步深化的地方:该成果对保险业监管中的投保人行为研究较少,这是一个需要完善的地方,有等后继研究在这方面的深入。

     二、最终成果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

  我们的研究成果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方向,主张以市场经济为基本经济运行机制;在学术上,全面整理了保险监管理论,研究了江西省保险业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对国际保险业监管以及国内东南沿海地区保险监管的经验与江西省保险业监管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对入世后江西省保险业监管面临的挑战与机遇进行了分析,对建立适应入世后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险业发展的江西省保险业监管体制建设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研究资料数据完整、及时、准确,数据处理方法科学,根据数据分析得出的结论可靠。本研究中的主要成果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的相关的研究论文在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的研究建议可以在江西省的保险业监管实践中得到应用。

  三、最终成果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课题对保险理论和保险监管内容进行比较细致地梳理,以此作为理论准备;到江西省保监会、各大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协会进行周密的调查;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提出有效的对策。本课题将侧重实证分析;对入世后中国以及保险监管所面临的挑战、问题和机会等方面的理论和观点进行全面地述评,提出江西省在入世后保险业的应对措施;对沿海发达地区和内陆省份的保险监管作比较全面的调查;在完成了研究报告初稿之后,召开学术会议对报告进行讨论。这一研究方法与研究进程的安排保证了研究的科学性、可行性、开创性。

  四、本课题已经发表和被采用的成果

  (一)论文

  1、史忠良、孟浩:《我国内陆与沿海地区保险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启示》,《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年第五期

  2、史忠良、孟浩:《市场开放后江西保险监管问题研究》,《当代财经》2005年第四期

3、史言信、郭旭红:《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中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完善》,《改革》2006年第 

(二)研究报告

史忠良等:《入世后江西省保险业监管研究》,江西省保监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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