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科研信息
  成果简介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2 19:43:17] [访问量:]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布的《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通知精神和要求,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现正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对象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相关实际部门开展合作研究。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8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分年度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1.首席专家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建设意义,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精品力作和传世佳作。
  3.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五年左右完成。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招标者可提出两名以内(含)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具体时间安排
  1、投标人可登录网站www.npopss-cn.gov.cn或科研处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报送的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2)每项《投标书》的电子文本1份(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3)投标材料汇总清单1份(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内容包括首席专家、责任单位、所在省市、课题名称、涉及学科、招标课题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和单位。《投标书》电子文本和汇总清单电子表格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科研处郑淑娟OA邮箱。
  2、9月中旬,我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
  3、10月上旬,组织初评入围者进行会议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课题。
  4、10月下旬,将建议中标课题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上公示7天,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Copyright@ 2015-2019 江西财经大学·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69号 邮编:330013 联系电话:0791-83816310 E-mail:cygz@jxufe.edu.cn